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
環境資源部成立,指日可待
莫拉克、凡那比颱風先後重創台灣,也喚起民眾對環境的重視。因應實際需要,預計101年成立的環境資源部,將以守護台灣環境與資源為第一要務,目前與颱風有關的水利、氣象、自來水供應、國家公園、森林保育等業務,分屬不同部會主政,未來藉由環境資源部成立,可整合分散在各部會的水、土、林及空氣等資源管理與保護,藉環境規劃及管理,加強環境資源保護,維持生態環境平衡。環保署以水資源為例說明,目前水資源事權的管理設計中;水質保護歸行政院環保署管理、下水道由營建署管理、集水區治理由行政院農委會管理、水量由經濟部水利署管理。但水污染防治與水資源利用實為一體之兩面,兼籌並顧才能發揮最大互補效益,而成立環境資源部有助於事權統一,使水資源發展與環境保護間得以相輔涵育。
中央政府組織改造,確定將於101年成立環境資源部,確認未來環境資源規劃設立7司、6處、6個三級行政機關及3個三級機構。據規劃,7司分別是綜合規劃、氣候變遷、水及流域、資源經營、汙染管制、災害防治。6處是秘書、人事、主計、資訊、政風、法制及土汙、資源回收等基金管理會。6個三級行政機關包括汙染防治局、氣象局、水利署 (下轄台灣自來水公司)、水土保持及地質礦產署、森林及自保育署、國家公園署。3個三級機構則是環境教育及訓練所﹝原環境人員訓練所﹞、森林及自然資源試驗所﹝原農委會林試所﹞、生物多樣性研究所﹝原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﹞。
【參考資料-- 環境資訊中心與2010/09/21聯合新聞網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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